配偶移民

300未婚夫妻移民、309-100境外配偶移、820-801境内配偶移

300未婚夫妻移民

300未婚夫妻签证也是澳洲配偶移民签证中的一种.这种签证适用于在澳洲境外的申请人入境澳洲后和他/她们的未婚夫/妻结婚.获得签证后,申请人还可以在澳洲合法工作和学习.在签证有效期内,可以多次往返澳大利亚.申请人在签证有效期内提出配偶移民签证820/801申请后,可以享有澳洲的医疗福利。在递交境内配偶签证的那天算起,两年后可获得永居签证。

申请人条件
  • 其未婚夫/妻(担保人)必须是澳洲公民或永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
  • 申请人的年龄为18岁或以上
  • 打算和为其担保的未婚夫/妻结婚并生活在一起
  • 在签证递交前申请人与担保人必须见过面并相识

担保人须知(除特殊情况外,下列情况下没有担保资格)
  • 如担保人过去曾担保过2个配偶移民的,则不能成为此签证担保人;
  • 过去5年内曾担保过其他配偶者,也没资格成为此签证的担保人;
  • 在过去5年内以配偶身份被担保配偶签证获得永居权的,也不够条件作为此签证的担保。
  • 2009年7月1日后获批的父母移民申请人,在5年内不能担保未一起移民的配偶
签证注意事项
  • 申请人必须在澳洲境外提出签证申请,只有申请人在澳境外时,签证才会获批;
  • 此签证有效期9个月,申请人必须在签证有效期内和其未婚夫/妻结婚;
  • 申请人必须在获得签证且抵达澳洲后才能和未婚夫/妻结婚,否则签证会被取消;
  • 申请人在获得签证后并且在入境澳洲至少一次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在澳洲境内或境外和其未婚夫/妻结婚;
  • 需在签证过期之前提出配偶签证申请,以获得继续留在澳洲的资格;
  • 如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或住址发生改变,都需立即通知移民局;
  • 在签证未获批前,申请人和其未婚夫/妻 的关系破裂的话,需立即通知移民局
  • 同性恋人不能申请此签证;

309-100境外配偶移民简介

配偶移民(partner migration)在澳洲是仅次于未成年子女移民的,最具有优先权的家庭移民。政府对此类签证不设名额,因此申请者不用排队。虽然如此,配偶移民又是家庭移民中最复杂的一种。申情人可包括已婚夫妻或者事实夫妻(de facto spouse)。

配偶签证一般要分两阶段进行:
  • 第一阶段:临时配偶签证(subclass309)
  • 第二阶段:永久配偶签证 (subclass100)
  • 通常情况下,申请人只能首先获得临时配偶签证。在得到临时签证两年之后,方可获得永久签证,这也就是所谓的等待期(waiting period)。在申请永久签证时,申请人不用再交申请费。

在特殊情况下,申请人可以直接获得永居签证。前提条件是:
  • 申请人和担保人已经有3年以上夫妻关系,或者事实夫妻关系.
  • 申请人和担保人已经有2年以上夫妻关系,或者事实夫妻关系,并且有一个孩子。
  • 申请人的配偶持有保护签证或者基于人道主义程序获得的PR,而申请人与配偶的关系是在此之前就已经建立,并且向移民局声明过的。
  • 无论是哪一种签证,最重要的是要证明双方的关系是真实并且是进行中的
  • 在澳洲移民法中,夫妻生活在一起是证明双方关系真实和长久的重要标准。当配偶双方不生活在一起,或者相识时间又很短的时候,提出的配偶签证申请也许会受到更严格的审查以证明他们的分居是暂时的或不得已的。并且要提供充足的证据显示双方在分开居住期间维持关系的证据。
申请资格
  • 当然是已婚夫妻,或者事实夫妻(同性婚姻和配偶在此申请中被认定为事实夫妻关系)。并且这种婚姻关系和事实夫妻关系必须是在申请前就已经存在的。需要说明的是,虽然结婚时间越长越容易通过审查,但是只要婚姻真实,结婚后马上申请亦可,目前还没有听说过拒签记录。未婚夫/妻、18岁以下的孩子(包括亲生的子女、继子女和收养的子女)。其他亲属也可以作为副申请人,但必须满足在精神上和资金上完全依赖于主申请人的条件。
  • 担保人必须为澳洲公民,澳洲PR,或者有担保资格的新西兰公民。
  • 注意:自2009年7月1日以后,以父母付费移民签证来澳的,自签证获签之日起的5年之内不可以担保其配偶或未婚夫/妻来澳。当然,有例外情况,在此不做讨论。

820-801境内配偶移民

820/801境内配偶移民签证Temporary and Permanent Partner Visa (Subclasses 820 and 801)是澳洲公民或者永久居民、或者是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担保海外的配偶来澳洲定居、且在澳洲境内递交的配偶移民类别。其中820临时签证要求批准的时候申请人也必须在澳洲境内。

820/801签证申请阶段:
境内配偶签证的申请分为两个阶段:
  • 第一阶段:820临时配偶签证;
  • 第二阶段:801永居配偶签证;
  • 申请的时候可以同时递交临时和永居签证。通常情况下,申请人只能先获得820临时配偶签证,在得到临时签证两年之后,双方仍保持真实和持久的婚姻关系,并满足相应条件,申请人将可获得801永居签证,也就是要经过所谓的2年等待期(waiting period)。在申请永久签证时,申请人不用再交申请费。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申请人有可能直接获得永居签证。
  • 如:在申请签证时,申请人和担保人已经结婚、或者保持事实夫妻关系3年以上等。
签证申请条件
  • 申请人必须是婚姻/同居配偶(包括异性及同性伴侣),并且这种婚姻关系和事实夫妻关系必须是在申请前就已经存在的
  • 澳洲配偶移民对申请人的要求相对宽松,不像其它签证类别,没有学历、工作经验、英文、资产证明等要求。所以,它成为直接和高效率的移民方式。要成功获得配偶签证,最关键的是双方的关系是否真实、持久和唯一。这种方式看起来简单,但其中的法律条文、条款还是比较复杂的。如何准备一份材料充实、详尽的申请,以便评审官员可迅速地信服申请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关系是真实持久的,是很关键的一步,同时也要求对现时政策条文有充分的了解,对文件的处理有高超的技巧和丰富的经验。
  • 婚姻配偶无论对于在澳洲移民局认可的机构进行注册结婚的配偶或在中国登记结婚的配偶都符合申请配偶移民的基本条件。同居配偶必须在递交签证申请前的12个月中有一起生活关系,而且一定要提供可信的文件证明。
  • 担保人需要具备的条件必须是年满18岁以上的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者是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在其一生中只能担保两次, 并且担保的时间间隔至少是五年。 如果是通过配偶签证获得绿卡的人, 也需要等五年以上才可以再担保配偶申请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