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未婚夫妻移民
300未婚夫妻签证也是澳洲配偶移民签证中的一种.这种签证适用于在澳洲境外的申请人入境澳洲后和他/她们的未婚夫/妻结婚.获得签证后,申请人还可以在澳洲合法工作和学习.在签证有效期内,可以多次往返澳大利亚.申请人在签证有效期内提出配偶移民签证820/801申请后,可以享有澳洲的医疗福利。在递交境内配偶签证的那天算起,两年后可获得永居签证。
申请人条件- 其未婚夫/妻(担保人)必须是澳洲公民或永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
- 申请人的年龄为18岁或以上
- 打算和为其担保的未婚夫/妻结婚并生活在一起
- 在签证递交前申请人与担保人必须见过面并相识
担保人须知(除特殊情况外,下列情况下没有担保资格)
- 如担保人过去曾担保过2个配偶移民的,则不能成为此签证担保人;
- 过去5年内曾担保过其他配偶者,也没资格成为此签证的担保人;
- 在过去5年内以配偶身份被担保配偶签证获得永居权的,也不够条件作为此签证的担保。
- 2009年7月1日后获批的父母移民申请人,在5年内不能担保未一起移民的配偶
- 申请人必须在澳洲境外提出签证申请,只有申请人在澳境外时,签证才会获批;
- 此签证有效期9个月,申请人必须在签证有效期内和其未婚夫/妻结婚;
- 申请人必须在获得签证且抵达澳洲后才能和未婚夫/妻结婚,否则签证会被取消;
- 申请人在获得签证后并且在入境澳洲至少一次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在澳洲境内或境外和其未婚夫/妻结婚;
- 需在签证过期之前提出配偶签证申请,以获得继续留在澳洲的资格;
- 如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或住址发生改变,都需立即通知移民局;
- 在签证未获批前,申请人和其未婚夫/妻 的关系破裂的话,需立即通知移民局
- 同性恋人不能申请此签证;